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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日报:雷震的民调“工作法”

来源:信阳日报 2020-7-24 第七版 发布时间:2020-07-24 10:21 作者:刘明军 刘洋 点击:

  每周下村走访,每个村里有多少村民组,每组有多少人,都一清二楚;走访时迎面碰到路过的村民,马上就能说出他住在哪一家、家里有几口人,外出务工还是在家留守,也都心中有数……
  这是潢川县公安局付店派出所所长雷震的工作常态。从警21年来,雷震先后当过派出所社区民警、刑警大队侦查员、城关中队中队长、案审中队中队长,2015年2月,担任付店派出所所长。雷震常说:“我是一名派出所长,也是一名基层社区民警,我知道社区民警肩上的责任重大,因此我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他创新完善的民调“工作法”,在公安系统小有名气,他所在的付店派出所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也是全市公安机关首批授予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今年3月,他因成绩突出,被县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初次见到雷震,并没有想象中那种警察的威严感,而是让人觉得十分敦厚而朴实。
  雷震告诉笔者,付店派出所创建于1981年6月,位于潢川县城西部312国道旁,潢川县、息县、光山县三县交界处,辖区面积83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常住人口33726人。沪陕高速、312国道贯穿境内,交通便捷,流动人口十分频繁,被誉为潢川县城的“西大门”。
  这一连串的数据,雷震竟然脱口而出。面对笔者的疑惑,雷震笑着说:“这些都是社区民警必须要掌握的基本情况,何况我还是所长,这点小事更需要知道的一清二楚。”
  作为所长的雷震,在警察这个岗位上干得得心应手,还是源于他平日里积累的硬功夫,在他看来:“无论是派出所所长还是社区民警,责任都一样,都是为辖区百姓服务,守护好一方平安,基于这一点,他更喜欢和群众在一起。”
  2019年8月,全市公安机关掀起“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热潮,付店派出所是首批申报的试点派出所之一。然而,雷震心里很清楚,半个多世纪前,“枫桥经验”这一宝贵精神财富源自枫桥,走向全国,成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基层治理的一盏“指路灯”,成为全国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要想在全市崭露头角,评定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不是轻而易举的,不拿点真本事、不出点金点子是不行的。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白天沉入社区,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工厂企业,夜晚回到所里,把群众的所想所需所盼整理成第一手资料,然后召集全所民警、辅警一起交流研判,在如何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环节上下功夫,不断总结摸索出了一套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法”,这个工作法就是矛盾纠纷“123”化解法和“1+N”式调处法。
  据介绍,“123”化解法即“1”是依靠辖区村干部,对一般性的邻里纠纷直接调解。“2”是派出所与村委会相配合,由民警联合村干部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共同协调化解。“3”是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三所联调”,派出所负责接处警和现场先期处置,为后续调解提供支撑;司法所设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安抚当事人双方情绪、调解案件;律师事务所设驻所律师,向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上,同步推行“1+N”式调处法,“1”指的是公安执法执勤主阵地,“N”指的是工地厂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等调解地点,针对群众不愿意到派出所或者没有时间、没条件到派出所调解的实际情况,主动延伸工作场所,因时因地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3月31日,雷震和村干部一道,冒着大雨再一次来到刘楼村当事人吴某家中走访,鉴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这已经是雷震第四次来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当事人吴某与婆婆、小叔子的争执终于达成和解。这一刻,虽然浑身被雨水淋透,但雷震的脸上还是充满了欣慰的笑容。他说:“看似一般性的家庭纠纷,若不及时化解,也会酿成大后果,我淋点雨不算啥,这一家人握手言和才是最重要的。”
  通过推行“123”和“1+N”工作机制,近年来,付店派出所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8起,无一起民转刑案件,无一起因化解不及时形成信访问题。
  在刘楼村治保会,村干部王照全高兴地说:“以前大事小事都要往派出所跑,现在好了,派出所实行民调‘工作法’以后,一般性的邻里纠纷在村里就可以调解了,这样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