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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到潢川县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

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9-07 17:32 作者:钱春卉 点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三条例”),9月6日下午,由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新峰带队,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执法检查组到潢川县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会议邀请相关服务对象、企业代表及人大代表十余人参加座谈,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项钰详细汇报了潢川县检察院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例”的工作情况,并表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多年来,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能动履职,运用法治力量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例”,不断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担当,充分发挥司法办案、法律服务、社会治理的作用,努力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新峰对此次座谈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准备工作充分,并对潢川县检察院贯彻执行“三条例”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结合潢川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全方位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二是要降低企业负面影响,从宽从轻及时高效处理涉企犯罪案件,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主动、优质、全面的服务,从而实现涉营商轻罪案件治罪与治理并重。
  会上,企业代表和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对潢川县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企业代表们结合企业发展状况及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对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