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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有保障,患病职工有“医”靠——县总工会推行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初见实效

来源: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8-04 11:24 点击:

  为突出办好省总工会提出的“五大行动、十件实事”,聚焦解决职工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县总工会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工作,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为目标,高起点、早谋划、细分工、强保障,多措并举共谋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工作新开局。

  县总工会自去年7月开始,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职工为重点,积极开展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一年,每期每人缴纳互助金80元。其中县总工会补贴20元/人、参加单位缴纳30元/人、职工个人缴纳30元/人。在保障期内,参保职工因患病住院,一次性或累计产生的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含)可申请大病互助保障,上限10万元,分4档按不同比例赔付。参保职工在互助期内病故的,可由直系亲属申请病故补助5000元。首期全县参保职工10040人,筹集资金80万余元,截至今年6月份,共有69名职工申领互助保障金,共发放互助金71万余元,其中职工个人最高补助金额高达9万余元,让职工切实享受到互助互济成果,提高了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

  目前,我县首期职工大病互助保障活动已结束,保障金的互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第二期互助活动也已经按照计划开展。通过职工之间的互相调剂,“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实实在在地为广大职工和工会会员构筑起一道抵御疾病风险的有效保障线。

  今后,潢川县总工会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力争新作为,扎实推进职工普惠服务,有效帮助广大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把职工大病互助保障活动真正打造成党委、政府满意、职工受益、社会认可的工会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