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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三周年宣传周活动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10 10:17 点击: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社区矫正环境,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7月3日,县司法局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代表等走进社区矫正中心,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俊杰,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新陪同。

  各界人士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后,在司法局会议室进行了座谈。首先由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张芯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职责、我县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在听取了介绍后,各界人士纷纷表示,走进了社区矫正中心才知道司法局还管理着一批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才知道社区矫正工作在社会平安稳定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并对如何做好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俊杰表示,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落实积极推进,也希望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各界社会力量能全方位的参与社区矫正,为平安潢川、法治潢川建设争光添彩。

  县司法局还组织各司法所在本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讲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宣传《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干部职工知晓《社区矫正法》是与监禁刑罚相对的一种刑罚方式,是把一些犯罪行为较轻、对社会现实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放在其所在工作和生活的社区进行矫正,通过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让其改正行为恶习,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宣传讲座,以案释法等内容,使干部职工提高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呼吁干部职工关心身边人、关注身边事,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