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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巾帼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会召开

来源:县妇联 发布时间:2023-03-23 16:05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巾帼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培养计划的工作部署,有效提升基层妇联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根据市妇联、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的意见》相关要求,3月21日,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举办潢川县“巾帼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会。县妇联党组书记胡煜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芦钧,县妇联兼职副主席、执委、全体机关干部以及各乡镇(办、场、区)妇联主席、兼职副主席参加会议。

  胡煜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重要意义。实施农村“巾帼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培训,是提升妇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推动女性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鼓励女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重要途径,也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全力推动《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走进广大妇女群众心里,助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为平安法治潢川建设注入巾帼力量。二要立足岗位职责,积极联动作为。基层妇联组织要与辖区司法所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精心安排,狠抓落实。要将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作为参与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提升妇联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载体,做到“培养一个、带动一片、造福一方”,着力提升妇女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三要广泛宣传发动,发挥长效作用。广泛宣传,建立法治宣传员队伍,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推动妇女群众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发挥“法律明白人”传帮带的作用,带动引领更多妇女群众学法用法,争当“法律明白人”、引领更多家庭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要积极推动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巾帼法律明白人”融入妇联信访、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维权服务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确保“巾帼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真正发挥作用。四要把握工作要点,确保工作成效。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联合司法所及时组织召开轮训会。同时要广泛动员乡、村妇联主席、执委、四组一队和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司法系统和妇联组织线上与线下培训,并建好“巾帼法律明白人”及骨干档案台账,及时上报培训情况;培训内容要突出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个案分析要突出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依法信访、婚姻家庭、物权等农村常见案例分析、析法释疑;要切实提高大家的法治素养和维权的能力水平,用妇女“半边天”撑起基层治理“一片天”,切实推进“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取得扎实圆满的工作成效,为平安法治潢川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芦钧要求,一要深入领会落实。要充分认识在农村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读文件要求,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坚持业务学习。通过多渠道学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掌握并运用自如,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提高农村妇女法治意识和用法维权的能力和本领。三要充分发挥作用。“巾帼法律明白人”作为农村妇女的知心人、传声筒,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好法治宣传员,发挥女性优势,将情、法、理有机融入调解工作,当好纠纷调解员,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当好法治服务员。

  县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主任李婉莹宣读了县妇联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的意见》。县司法局妇委会主任曹玉为与会人员进行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妇联干部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巾帼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法治潢川、平安潢川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