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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打造潢川法院诉前调解好“枫”景,1000余万元案款调解到位

来源:潢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1 18:35 作者:盛意 点击:

 

  近日,潢川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100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不仅为银行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银企双赢,为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河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短缺,为扩大经营,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行,遂与中原银行潢川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另约定了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并有潢川县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中原银行潢川支行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潢川法院以依法维权与纾难解困有机统一为目的,柔性司法,对涉企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将该案件诉前委派给常驻金融法庭的潢川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金融法庭承办法官盛意指导调解员积极与银行、企业沟通,一边耐心向企业释明其拖欠贷款的后果,督促其尽快还款;一边向银行方面说明,企业确有实际困难,希望银行通过可行方法予以延缓。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充分协调下,企业与银行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潢川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案件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既依法维护原告银行的合法权益,又为被告企业争取了阶段性还款期限,缓解了企业的还款压力。

  诉前调解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及时督促企业积极履行还款协议。经协调,该企业已于本月陆续将案涉借款本息全部结清,该起纠纷已圆满化解,金融法庭的工作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为此,中原银行潢川支行行长熊竞、副行长陈玉东一行向金融法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并在金融法庭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金融法庭庭长万筱介绍了潢川法院近年来金融审判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审判实务中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引导银行规范诉讼行为,共同促进金融纠纷顺利化解。熊竞对金融法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法院与银行之间的协调联动等提出建议。

  李柏定表示,潢川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起金融纠纷的高效和谐化解,得益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模式的高效运用,通过该模式潢川法院化解了大量的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已经成为办理此类案件的常态化手段。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立足本职,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发力点,主动寻找银企利益的平衡点,努力搭建沟通桥梁,满足金融机构、企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需求,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