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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督导通报(第一期)

来源: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 发布时间:2021-08-05 23:43 点击: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全县疫情防控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的紧急通知》通知精神,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从8月5日开始对全县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8月5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看,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氛围已初步形成,但工作开展不平衡,各乡镇LED屏尚未播放疫情防控内容,城区主次干道LED屏疫情防控流动字幕尚未达到全覆盖,办事处、社区小喇叭宣传播放时间不足,总体上乡镇办事处好于县直单位,其中弋阳办事处、隆古乡、城市管理局宣传工作重视程度高、宣传氛围浓厚。
  截止8月5日宣传工作行动的有:双柳树镇,隆古乡,定城办事处,春申办事处,弋阳办事处,双柳树镇街道居委会,定城办事处的定城社区、东湖社区、先锋村、九里村,隆古乡的谢围孜村、高稻场村,弋阳办事处的沙河店村、建国村、金星社区。
  县委办、宣传部、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教体局(潢川二中、潢川七小、潢川三中、逸夫小学、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县实验中学)、潢川高中、潢川一中、信阳市第二实验小学、信访局、农商银行、民政局、客运站、房管中心、粮储局、司法局、市发中心、环保局、文广旅局、总工会、卫健委、公安局、住建局、残联、审计局、烟草局、产业集聚区、新华书店、大数据局、工商银行、邮政银行、水利局、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局、南城派出所、水文站。
  截止8月5日宣传工作尚未行动的有:移动公司、体育服务中心、商业总公司、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乡村振兴局、建设银行、税务局、供电公司、城投公司、林茶局、企业养老中心、交警大队、潢川幼儿师范学校、中医院、环城派出所、环卫所、消防大队、盐业局、教育电视台。对以上未行动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疫情面临新形势,防控进入新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喇叭、手机微信等宣传工具,强化宣传力度,加大宣传频次;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要督导提升LED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的覆盖面,务必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尽快形成全民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自觉行动。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宣传工作行动不力的将交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落细落实。
潢川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