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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关于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文明公民”活动的通知

来源:县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5-05-04 10:09 作者:县文明办 点击: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在全努力营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按照潢办【2014】16 号文件要求,文明委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评选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个、文明公民1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河南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城乡居民在环境卫生、公共交往、社会生活、家庭建设等方面的文明道德素质为目标,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全面推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幸福潢川建设。

  二、推荐范围

  在全县各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住、生活、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具有合法居住权的家庭和城乡居民,均可作为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的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家庭标准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家庭成员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家庭成员无违法乱纪行为。

  2、崇尚道德,家庭和睦。家庭成员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家庭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无家庭纠纷。

  3、邻里和谐,勤劳致富。邻里之间和谐友善,互敬互助,关系融洽。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勤劳致富本领和勤俭持家意识,积极寻找致富门路,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4、尊知重教,倡树新风。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重视对子女的文化教育和文明礼貌、优良品德培养。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嫁娶节俭操办。

  5、生活低碳,环境优美。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拒绝白色污染,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乱堆、乱放、乱弃现象,生活垃圾按要求定点投放,家居环境整洁优美。

  6。住房建设符合规划、布局合理。积极推进“三改”: 改水、改厕、改圈,并能做到“五化”:村落绿化、庭院美化、水源净化、养殖生态化、产业无害化实施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工程。

  (二)文明公民标准

  1、爱国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明礼诚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讲信誉、守诺言,有良好口碑。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热爱家乡、参与公益。具有较强的贡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常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带头参加单位、社区、村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幸福潢川建设。

  4、勤俭自强,倡导新风。以艰苦朴素为荣、挥霍浪费为耻;富不骄,穷不馁,自尊自信,奋发图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厉行节约、拒绝浪费,注重生态、保护环境,积极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5、敬业奉献,团结互助。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勤学善思。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善于团结他人,乐于帮助他人。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以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社会、影响他人。

  四、评选办法

  1。申报推荐。各乡镇(场)办事处要按照推荐范围、评选条件,制定本乡镇的评选表彰方案,组织发动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双评”活动。每个乡镇、办事处在本辖区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把社会反响好、品德高尚的人选以党委正式文件向文明办推荐。推荐名额不少于5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文明(电话3931715,邮箱wmb1715@163。com)。

  2。评选审核。推荐的每个候选家庭和个人填写推荐表。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寸免冠彩照1张,一式两份。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在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

  3。投票评选。县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县文明委成员单位代表,按照1:1。5比例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各确定100名候选人。

  4。媒体公示。将候选人名单于12月上旬在潢川新闻网、潢川政府网、潢川网、潢川电视网上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有群众投诉的候选人,进行认真核查,如投诉情况属实,取消候选人资格,不再增补。

  5。表彰奖励。12月底,将候选人名单报经县文明委领导同意后,由县文明委发文表彰并向文明家庭和文明公民颁发荣誉证书。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潢川县“文明家庭”“文明公民”评选活动是为了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将对全县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强大的震撼和助推力。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文明家庭”“文明公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个活动公开、公正、严谨、有序。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选树推荐工作和“我评议、我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挖掘“身边的好人”,在群众中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带动广大群众修身律己,做文明潢川人。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利用宣传阵地,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基本条件、方法步骤,使之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对推荐出来的候选人和家庭,要通过召开会议、投票评议、张榜公示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各乡镇要按照评选方案,逐级开展评选活动,分步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选,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抓落实,确保评选活动环环相扣,不走过场,要尽力发现挖掘推荐声誉好、树得起、立得住,群众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范。县“双评”活动工作将与文明河南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督导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评比的重要依据。


附件1:潢川县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2:潢川县文明公民推荐表
附件3:潢川县文明公约
附件4:潢川县村规民约
 

  潢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