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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政府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2-08 11:48 点击:

  
  12月6日下午,县长兰恩民主持召开十四届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本次的《宪法》修正案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既符合法治原则又体现法理精神,既立足当前又着眼未来,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共同完善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抓好宪法贯彻实施,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坚定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以实际行动引领“最大多数”,推动全县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关于出台潢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无规划条件的管理办法(暂行)。会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潢川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无规划条件的管理办法》(暂行),以加强我县对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无规划条件的管理,切实维护受让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出台《潢川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无规划条件的管理办法》(暂行),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要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流程印发。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学习了省委书记王国生对应急管理改革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及省、市相继召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及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的理念,未雨绸缪,抓细、抓早、抓实、抓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一)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全县上下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清安全生产形势,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排查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全面整改,消除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扎实抓好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位副县长要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深入实地开展督促检查。(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管。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五)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对全县年度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平时重点工作和事故指标控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六)加强应急值守,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璇,县政府领导徐宝才,副县长李浩、胡峰、胡冰、沈伟,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罗先辉、李运宝,县政府党组成员、群工部部长吴腾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召健,县政协副主席毛建华应邀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国土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