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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县防控办 发布时间:2022-05-05 06:12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5月6日上午8:00-12:00
  二、采样范围
  潢川县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请按照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节点到达指定地点,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老人儿童须有家人陪同,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由流动采样队上门采样。
  (二)采样时严格确保现场被采人员“人手一码”,被采人员请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三)24小时内从事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正在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不参与此次核酸检测,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向村(社区)报备后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五)凡城区车辆在5月6日上午采样时间内,非疫情防控,非公务活动,非经贸活动等特殊原因一律原地不动,保持静止状态,避免因部分路段交通管控造成拥堵影响出行。
  (六)请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全员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