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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好案件线索“交接棒”、一张时间表上的“监察改革速度”

来源:清风潢川 发布时间:2017-11-30 08:30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辽宁丹东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直击
 
  传好案件线索“交接棒”
 
  11月28日,记者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见到栾云鹏时,这位40岁的员额制检察官正和同事伏案整理材料。
 
  “这些都是准备移交给监委的案件线索材料。”栾云鹏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他们已提前准备好线索移交的目录清单,这几天正抓紧整理相关材料。
 
  除了整理自己员额组的案件线索材料,栾云鹏还负责对其他组汇总来的材料进行审核。为此,他特意提前一个多小时来到单位。
 
  “一方面是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今天很可能是我最后一天从事检察工作了。”栾云鹏看了看桌上的日历,11月28日与29日之间,早已被铅笔划出一道分割线。
 
  根据振安区人民代表大会议程,29日上午将选举产生该区首届监委主任。而随着监委的挂牌,他和10名同事也将正式走上新的岗位。站好作为检察官的最后一班岗,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成为大家共同的心声。
 
  “监委成立后,能不能顺利踢开‘头三脚’,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线索移交很关键。”振安区纪委常委张鑫说,区检察院在这方面非常配合,相关准备工作也做得扎实、细致;区监委成立后,将对区检察院移交过来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分类处置,确保齐全完整,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我们态度很明确,那就是按上级要求安全、完整地移交。”振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吉丰告诉记者,他们已清理出2008年以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80余件,其中举报线索近70件,办案中发现的新线索10余件,这些将全部移交给监委。
 
  具体到操作层面,据栾云鹏介绍,他们执行的“标准”是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都要向监委移交,但已作出处理结论的不移交。
 
  “我们今年以来立案侦办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办结并移交法院,如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谁负责立案谁负责结案,承办人即使转隶也要负责到底。”栾云鹏说。
 
  据丹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彤介绍,该市其他5个县(市、区)也正在有条不紊地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准备工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整理完材料,栾云鹏抬头望向窗外,风景依旧熟悉。视线回到屋里,穿过陪伴多年的办公桌,久久停留在胸前检徽上……“在检察战线干了这么多年,不舍是难免的,但我也认识到,党中央整合反腐败力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是为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更加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能够参与到这一进程中来,我感到无上光荣。我会尽快熟悉业务,争取早日进入角色,在新岗位作出新成绩。”栾云鹏说。(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瞿芃)一张时间表上的“监察改革速度”
 
  时间定格在11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成员正分组协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当日工作。
 
  8点50分,综合组吴中伟和金玮等人提前做好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
 
  10点30分,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陈全国出席会议,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各有关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罗东川,通报了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参会的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成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直单位、中央驻疆单位,兵团及各师(市),地州市、县市区等4000多人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11点10分,组织组赵丽、庞滂、王婷婷等人兵分三路,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四个派出院的转隶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12点45分,联系会审会场、安排人员食宿、制作会议须知、准备会议资料……刚刚参加完电视电话会议的组织组副组长刘月星,带着工作人员紧张有序地筹备第二天各地州市、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会审。
 
  12点50分,综合组尹雪慧和吴晨正在梳理汇总并报送本周的工作台账。综合组成立不到一个月,档案柜里已经被装订整齐、分类规整的文件和档案填得满满当当。
 
  13点05分,法律组副组长田升正在和小组成员认真审读《人民检察院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就监察委员会如何移送案件等方面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知不觉中,5个小时就过去了。
 
  14点42分,刚刚吃完盒饭的综合组张国锋、姜虎利又继续细化梳理近期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确定时限。
 
  15点30分,综合组吾拉木江·吾甫尔和吴伟再次核对纪委办公用房底数后,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公用房需求情况上报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17点30分,即将参加第二天各地实施方案会审的18名工作人员进行会审前培训,工作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蒲雪梅明确了工作职责、纪律、流程及要求。
 
  18点00分,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络员信息补充完善完毕。
 
  19点23分,组织组组长王丽霞接起今天第5个地州纪委书记的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地就编制划转、转隶人员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问题一一答疑解惑。
 
  21点30分,法律组自加压力,讨论确定了案件提速增效制度、案件点评制度、后勤保障制度等工作规范流程,着力促进审理工作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度融合。
 
  22点10分,综合组组长谢居友召集组员总结一天的工作进度和效果,梳理明天的任务。
 
  24点00分,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依旧灯火通明……一份精确到分的行动时间表,不仅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工作,也见证了自治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心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