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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潢川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来源:河南法制报 2021-1-5 第13版 发布时间:2021-01-05 17:05 作者:杨占伟 赵晨艳 点击:

  2020年12月25日下午,潢川县法院院长陈刚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潢川县某行政机关不服行政登记一案,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司法局局长张能健、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钟伟,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共100多人旁听观摩。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依法有序地进行举证、质证,公开出示证据,原、被告双方就案件的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经过当事人激烈的质辩,案件基本事实查清,是非责任明了。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宣判,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组织行政案件庭审观摩,使行政审判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有效对接,是“以案释法”的重要一课,对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行政机关零距离旁听观摩庭审,有利于促进行政案件庭审更加规范、严谨,倒逼行政审判人员提高庭审水平,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