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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晚报:院长带头办案树标杆

来源:信阳晚报 2019-8-30 第5版 发布时间:2019-08-30 08:57 作者:郭 俊 点击:

  本报讯(郭 俊)日前,潢川县法院院长郭长林,与副院长李刚、员额法官骆震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88名农户与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双方在涉及数百亩土地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农户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某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根据院庭长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要求,郭长林担任该案审判长。开庭前,郭长林认真阅卷,带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郭长林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让当事人详尽陈述,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举证、质证。根据质证,对相关事实和证据当庭予以确认。在法庭进行两轮辩论后,双方当事人作了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节奏张弛有度,法庭调查层次分明,法庭辩论重点突出,既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近年来,潢川县法院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且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件,对聚焦审判主业,抓好执法办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