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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召开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

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3-10 15:57 点击:

  为贯彻落实《潢川县2023年企业包联走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潢川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近日,潢川县检察院召开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第二检察部主任赵丰年汇报了潢川县检察院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就目前这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曾春丽指出,在“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社会信用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相互辉映。各部门要重视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自身检察工作,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曾春丽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率先整改。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站在以改革带动发展、激发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社会信用建设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确保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三是协助优化服务。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络,对办理的涉企重大案件,注意听取工商联意见建议,把握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工作专刊、“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力,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扩大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