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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督导通报(第二期)

来源:潢川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 发布时间:2021-08-06 18:12 点击:

潢川县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督导通报
第二期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当前全国防疫形势进一步严峻,呈多点散发趋势,我县迅速加强各项管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继续对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8月6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经过8月5日以来,全县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总体上认识进一步提升,形式进一步丰富,氛围进一步浓厚,各单位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工具、发挥各方力量迅速掀起疫情防控宣传高潮。县委政法委组织6个工作组对城区所有小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督导指导;县委文明办向全县发放50000份《疫情防控紧急通告》;县产业聚集区创新宣传模式,利用无人机机载喇叭空中循环宣传;老城办事处爱国社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双柳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开展一对一宣传;全县城乡沿街机关、商场、超市、商铺门店等LED屏疫情防控流动字幕覆盖率大幅提升,乡村“大喇叭” 持续响起。
  8月5日督导通报后宣传工作及时整改的单位有:移动公司、体育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城投公司、林茶局、企业养老中心、交警大队、潢川幼儿师范学校、中医院、环卫所、盐业公司、教育电视台、商业总公司。
  对8月5日督导通报后宣传工作仍然未行动的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国网供电公司、环城派出所、消防大队提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进行公开曝光。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宣传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自分管领域单位、个体、社会面落实宣传任务,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喇叭、手机微信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科学防护知识,确保入村组入社区入住户,尽快形成全民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自觉行动。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宣传工作行动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通报曝光并交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落细落实。
 
潢川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