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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暨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会议

来源: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1-03-29 10:23 作者:陶千 点击:

  3月26日下午,潢川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暨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会议在县委礼堂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旭东出席会议,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办事处政法委员、分管教育副乡镇长,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分管领导,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驻县市直学校分管领导,县直学校,乡镇中学、中心校校长、书记,各民办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袁道星主持。
  会议传达了《潢川县2021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潢川县2021年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对近期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文件。
  陈旭东强调,一是教训深刻,更需高度重视。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认识到我县防溺亡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客观存在“三多问题”,着力解决思想认识和管理上的“四不到位”,全面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存在的“五个隐患”。二是任务艰巨,务必落实举措。要抓紧“一条线”,进一步加大校内和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强烈舆论攻势,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要织密“一张网”,全面落实重点水域、重点人群的普查工作,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持续完善标识设施,构建三位一体闭环式防护体系;要拧成“一股绳”,协同发力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三是责任重大,务必强化领导。要强化政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生动实践,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强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下发方案要求的“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做到;要严格追责问责,做到事前明责、事中督责、失职追责,发生亡人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会上,县平安办与各乡镇(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目标责任书;县教体局与各学校签订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