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防控办 发布时间:2020-02-13 11:29 作者:县防控办 点击:
潢川县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6人,现将其在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患者秦某某,男 ,现居住地为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秦寨小队。
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在本村民组所有家庭进行了串门。
1月26日,到淮凤村途台小组秦某某、付某某家串门,后转到魏岗乡凤淮村宋营组付某某家串门。
1月27日,在淮凤村卫生室,输液。
1月28日至2月6日,在来龙卫生院输液大厅输液9天。
二、患者刘某,女,现居住地为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刘靛行村骆围子组。
2020年 1月20日,在潢川商贸城海澜之家购买服装,之后去刘靛行村小王庄刘某某家参加婚宴。
1月29日,在建国村徐某某诊所输液。
三、患者王某某,男,现居住地为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秦寨小队。
2020年1月25日,在本村民组各户串门;
1月29和1月30日在淮凤村卫生室输液。
2月2日至2月6日在来龙卫生院输液大厅输液5天。
四、患者贡某某,男,现居住地潢川县弋阳建国新村2号楼。
2020年1月25日,回伞陂镇贺堰村大刘营组串门。 2月1日,就诊于城关卫生院查血常规及胸片,之后在建国村卫生室进行输液。
五、患者彭某某,女,现居住在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秦寨组。
2020年1月21日彭某某从汉口火车站乘坐K1068次火车(加1车厢14号下铺)回潢。
1月22日、23日、25日、26日在本村民组走亲访友。
六、魏某某,女,现居住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秦寨组。
2020年1月25日、28日、31日、2月3日、2月6日、2月8日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做肾脏透析治疗。
上述人员确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将确诊患者转入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救治,目前无危重患者;
二是对已查明的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
三是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和彻底消杀作业。
请可能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主动采取居家隔离观察,并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区)报告;
2.按要求每日早晚至少两次监测体温,直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第14天;
3.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主动联系告知。
各乡镇(区、街道)值班电话:仁和5544000、双柳5555303、白店5533325、江集5577336、卜集5511307、传店5566302、隆古5722302、踅孜5766995、来龙5755365、魏岗5744418、上油岗5633302、谈店5611302、张集5677302、桃林5666303、黄岗5655308、伞陂5644312、付店15137623119、春申3915176、弋阳3959796、定城3960098、老城3191876、潢川经济开发区3111288、产业集聚区3971698、黄湖农场5668111、商务中心区3136138。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近14天内有湖北、武汉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居民,此前未报告、未登记的,要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区)报告,并自觉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拒不报告者,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同时,指挥部办公室欢迎广大居民举报。
举报电话:0376—6119592 0376-3983432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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