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 2019-9-26 发布时间:2019-09-27 16:59 作者:吴彦飞 吴禹哲 彭博 点击:
流动仲裁庭真好,到家门口来帮我们解决矛盾,不用来回跑了,真是省钱、省力又省时。”潢川县某电力企业与该企业十名职工因养老保险争议一案的十位当事人高兴地说到。
9月23日下午15时,就该县某电力企业与该企业十名职工因养老保险争议一案,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该企业内设立了“流动仲裁庭”,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此案进行当庭审理和调解,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组织企业调解员现场观摩学习,提高企业调解组织调解能力。
设立“流动仲裁庭”,是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行的一项便民创新举措,通过主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社区、企业、到矛盾发生的基层一线,把仲裁庭开在当事人“家门口”,方便了群众维权,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了便民、利民、高效办案的目的,并及时了解社区企业、基层办案实际,坚持把矛盾化解在社区企业、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升了该县仲裁机构办案效能,扩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影响力,增强群众信任度,树立了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目前,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把履行仲裁调解职能和做好群众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在法治框架内协调了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权益。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仲裁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袒、不徇私、不枉法,把天平端得正正的,靠公开的审理程序、公平的申辩权利、公正的结果,为民解忧、为民服务、为民谋利,进一步发挥和拓展了仲裁职能,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仲裁建议,深入开展预防建设,做到“仲裁一案教育一片”,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提高综治平安与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随着社会形势发展变化,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盯群众维护劳动权益的难处、需求,及时改进和完善便民措施。如:针对农民工等群体文化程度低,维权能力不足,无法举证或者找不到被申请人联系方式等情况,该院进一步打通“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程序。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凭身份证件直接受理;当场不能提供证据材料,可在举证期内举证;无法提供被申请人联系方式的,负责该案的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及送达。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全部纳入简易程序处理,缩短或免除答辩期,适用简易庭审程序。庭审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案,提高办案效率,真正把方便群众维护劳动者权益落到实处。
据悉,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加大基层流动仲裁庭庭审力度,通过在劳动纠纷发生地开庭,除了方便群众外,还可以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诚信用工,实现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结合,达到“劳动纠纷解决一起,影响一片”的目的。同时,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工作规律,不断创新调解服务方式,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减少群众跑腿次数,真正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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