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2022-5-10 发布时间:2022-05-11 09:23 作者:胡巨成 刘宏冰 王春 点击:
5月7日,潢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为姚先生、肖女士发放了办好的房屋居住权登记证明。
据介绍,这是自2021年居住权首次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实施,信阳市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新修订的《民法典》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后,依法解决了“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对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居住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本次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居住权登记的基础上,宣传扩大居住权登记社会知晓度,深入推动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改革提质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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