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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组团式”司法服务,让企业在 法治的春风中前行

来源: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23 09:11 作者:赵晨艳 点击:

      潢川圣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一派繁忙景象,数十名工人在工作台前忙碌着,疫情期间,一件件防护服、口罩从这里生产发往抗疫前线。
 
      3月18日下午,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陈刚及河南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金柱、县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周磊到潢川圣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为企业发展生产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问诊把脉”,提供精准有力的“组团式”司法服务。
 
      陈刚同志一行在公司负责人马登云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口罩生产线,详细了解疫情期间,企业生产防护用品的运营模式和疫情防控措施,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并就法院如何为企业经济发展做好司法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向好发展进行了座谈。
 
      陈刚同志表示,感谢马登云同志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引进生产设备,由服装厂转产口罩,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有担当、有情怀。
 
      在随后的座谈中,陈刚同志介绍了潢川法院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举措,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落实落细,抓好疫情防控。虽然目前国内形势趋好,但从国际形势来看,防输入、防聚集仍然是重点,要制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预案,做好员工们的自我防护培训,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二是严管严控,促进安全复产。安全生产无小事,咱们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视频会议、微信教育等形式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应急处理机制。条件允许下,尽量为贫困户提供劳动机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从全从优,组团司法服务。法院、劳动人事仲裁院、司法局等部门有义务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复工复产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在依法平等保护和个案实质公正的基础上,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案件,以司法力量为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马登云表示,对法院、法官司法为民,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表示感谢,今后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企业管理,依法经营,使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座谈后,我们向企业赠送了法律书籍。
 
      潢川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肖艳茹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