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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7:16 点击: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和诉前调解工作走深走实,近日,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货款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力改善了辖区营商环境,为当事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2016年8月30日,邓某某因施工需要向从事运输、出售砂石的简某某购买砂石,价值折合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陆元整(¥19160.0),并出具证明欠条一份。欠款到期后,简某某多次催要该货款,邓某某拖欠至今未还,遂简某某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维权,县法院将该案件委派给老城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到案件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调解员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基点,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的调解,邓某某同意支付简某某砂石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因拖欠砂石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今后,老城司法所将继续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