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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药安全宣传

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3-21 18:50 点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近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以“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线下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案件办理中出现的“发光”猪肉、假烟、假酒等消费实际问题向群众进行科普和释法,零距离向群众讲解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投诉、网上购物、虚假识别等有关知识,深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

  同时,针对宣传中群众特别关注的“发光”猪肉,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拍摄制作食品安全线上普法宣传短片《会“发光”的猪肉》,提醒商家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辨别真伪,遇到问题,法律维权,捍卫权益,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