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3-02 11:05 作者:县纪委 点击:
坚持纪挺在前 忠诚履职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黄玉武同志在中共潢川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潢川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为开好这次会议,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赵亮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抓持续促提升、抓重点创特色、抓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保持政治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成为新常态 县委、县纪委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引领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述职述责、谈话约谈等制度。县委、县纪委分别与各单位党政主职和900多名科级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分别与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开展廉政谈话937人次,全体公职人员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形成了环环相扣、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县纪委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县党员干部这个“绝大多数”,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5名科级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18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5个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纪检组)进行通报批评。追究主体责任162人、追究监督责任10人,其中科级干部112人。层层传导了压力,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持明察暗访、惩戒问责、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抓源头,抓节点,抓隐身,抓变种,构建用好定期会商研判、针对问题集中督查、典型通报曝光、群众有奖举报和问责追责“五项机制”,始终保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高压态势。一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全年查处干部作风类案事件245起,处理589人,其中组织处理435人(科级干部99人),党纪政纪处分154人(科级干部7人)。二是抓准抓严、重点突破。从公车私用、打牌赌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抓点带面、精准发力。查处公车私用问题10起,处理18人;查处党员干部赌博问题5起,处理26人。三是抓紧抓实,夯实责任。对在作风建设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7名正科级干部、41名副科级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强化了作风建设齐抓共管、遵规守纪人人有责的纪律氛围。 (三)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创新局面 以抓好“四个一”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一个阵地作用。全县21个乡镇、办事处“四中心一平台”阵地全部建成并运行,审核集体“三资”1.48亿元,参与监督事项144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430多万元,开展廉政教育活动3100多场次。二是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开展涉农资金、民生资金、教育、卫生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规违纪资金1100多万元,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0多人。三是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办、严肃惩治。立案调查155件,党纪政纪处分175人,组织处理56人。四是创新推进一项机制落实。制定了“三资”管理、村务监督、速查快办等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成龙配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有机制、有平台、有保障、有抓手。 (四)纪律审查突出新特点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查办案件的质和量持续优化增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62件,立案241件,同比增长58.5%;党纪政纪处分243人,同比增长59.1%,其中科级干部57人,同比增长23.7%。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县纪委立案查处了黄根顺、陈永生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30人;县人民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件17人。积极探索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着力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谈话函询29起,诫勉谈话及约谈35人,责令写出深刻检查18人,责成(建议)免职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五)巡察监督传导新压力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县委制定下发了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建立了县级党委巡察制度,成立了县委巡察机构,做到人员、阵地、经费、工作“四落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四个着力”,对四个单位开展了首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5个,移交有关部门线索21件,下发整改通知书一份,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44人,实现了首轮巡察好开局,达到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彰显了巡察监督威力。 (六)廉政教育取得新成效 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积极打造“大廉教”格局。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观看优秀廉政戏剧《刘伯温》,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收看大型廉政文化纪录片《鉴史问廉》,开展看剧观影、颂廉写悟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上万人。组织全县170多个单位8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组织310名党员干部收看收听《准则》、《条例》专题辅导。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头到全县21个乡镇、办事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使1900多名乡村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在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开设“曝光台”栏目,通报违纪违规案例360件,强化了“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全县共收到主动上缴违纪资金173万元,上缴廉政账户资金486万元。 (七)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 以提振工作精神、提升队伍形象、提高能力水平为目标,以学思践悟为平台,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强化主责,县纪委从事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人员达8 0%以上,对全县各级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进行了清理规范。二是提升能力水平。组织70多人次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抽调400多人次参加市、县纪委案件办理,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本领。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压力传导呈现“上热、中温、下冷”逐级递减态势,向基层末梢贯通的“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打通;一些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滥用权力、用权任性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不提醒、不制止、不纠正,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花样不断翻新,穿上“隐身衣”,更趋隐蔽化,少数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部分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查办案件的力度和强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理解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够深入精准,落实“三转”有待加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甚至执纪违纪。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内涵上来,高举监督执纪问责这个“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凝静气、不刮风、不折腾,踩着不变步伐,以顽强毅力和不屈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正风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纪挺在前,坚持德规相依、标本兼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保持严防“四风”反弹、严厉惩治腐败、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三个高压态势”,抓住“两个责任”、巡察监督、执纪审查“三个关键抓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定看齐意识、严明规纪 强化看齐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最大的政治,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我们必须时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主动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要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重点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肃组织纪律。今年是县乡两级党委、纪委集中换届之年,要严肃组织纪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切实抓好教育警示,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严肃查处跑风漏气、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换届环境风清气正。抓住“关键少数”,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学历年龄档案造假、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格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制度的威慑力在于刚性约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深化《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促使全县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要真抓严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各级纪委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两个责任”要始终扛稳抓牢、做实压实 突出主体夯实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根基在党委、关键在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体责任的内涵,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维护党章、严明党纪,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强化问责勇于担当。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三)作风建设要做到持之以恒、驰而不息 坚持巩固深化不松懈。当前“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隐身变异,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积极探索发现和防范的新办法新举措,查源头,查隐身,查变种,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要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抓牢具体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要拓宽监督渠道,运用好举报曝光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形成对“四风”现象人人喊打的合围之势。要从解决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入手,经常抓,持久抓,抓出习惯,形成常态,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坚持抓早抓小常提醒。要从小节、小错、小案抓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具体意见,坚持坚持再坚持,对“四风”问题一抓到底、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对在巡察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强化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继续查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严肃查处借会议、培训、项目实施、宣传推介等名目套取资金、收取费用用于各种违规支出的问题。要利用专项巡察利剑开展有针对性的“四风”问题专项巡察。 坚持教化养成树新风。党风正则民风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拓展“大廉教”格局,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保证。要把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正党风、促民风、带家风,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我县廉政文化资源,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潜移默化,推动党风民风向上向善。 (四)惩治腐败要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严格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坚定决心和信心,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定性要准确,量纪要恰当,决不能用约谈代替执纪审查、用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以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要突出执纪特点把握政策界限。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严明纪律,又要团结同志。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纪律审查、纪律审理,都要突出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要以纪律为戒尺,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其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执纪审查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的个人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勇于改革者,宽容担当干事者,问责慵懒失职者,严惩贪污腐败者。 要严明审查纪律确保办案安全。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对违反审查程序规定、违规使用审查措施、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落实监管责任。要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五)基层党风政风建设要注重固本强基、持续提升 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把党风政风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力度不减地传导到乡镇、县直单位,传导到基层站所、村级组织末梢。乡镇、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县直单位党组要担好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于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锁定突出问题盯住小微权力。重点查处和纠正向农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冷横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救灾救助资金使用、大型农机具补贴资金使用等专项治理。尤其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夯实软硬件条件健全制度机制。要深化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个一”工作,持续夯实基础、强化威慑。采取以奖代补、示范带动,持续提升“四中心一平台”运行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管指导,充分发挥“四中心一平台”阵地作用,着力推进基层源头防腐。认真总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点建设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清单化厘权、程序化用权、科学化监权,确保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廉洁运行。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也要通报批评。 (六)巡察监督要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加大巡察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实现每届巡察全覆盖。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开展“回头看”。积极探索把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使巡察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用好巡察成果。严格执行巡察情况汇报、巡察问题反馈、巡察整改结果通报等制度,加强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县委巡察组代表县委巡察,每轮巡察情况都向县委汇报,巡察反馈的意见是县委的要求,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察的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对反馈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交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优先办理。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整改到位。 完善巡察机制。要统筹谋划部署,统筹任务安排,把握节奏,分类实施,稳扎稳打,切实加强以乡带村、延伸式专项巡察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防止一哄而上、村村点火、户户冒烟。要探索巡察与执纪问责无缝对接、巡察与整改无缝对接,强化巡察监督效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灵活运用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 (七)队伍建设要力求调优配强、激发活力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聚焦再聚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全面履行职责。要在巩固“三转”成果基础上,认真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紧盯主业主责,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起来。 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优化再优化。要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县、乡两级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要通过公开选拔、择优遴选、组织调整等渠道,调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委局机关、县直单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再创新。认真落实《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准确把握派驻监督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的实质,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派驻机构要坚守职责担当,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从问题线索抓起,延伸监督触角,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必须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纪检组长要忠诚履行职责,聚精会神抓主业,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 坚持严字当头,监督再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要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牢固树立率先守纪、依规执纪意识。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执纪监督能力。要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落实好机关介绍信、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程序等规定。要发挥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规党纪任务艰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五个潢川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