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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楹联、诗词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潢川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05-29 16:24 作者:潢川县委宣传部 点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社会各界群众: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宣部宣教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将在全社会组织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诗词飞扬党旗飘”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楹联、古体诗词的文化形式,讴歌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大力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宣传部的要求,保证此次活动扎实开展,经部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楹联和古体诗词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创作要主题鲜明,富有深厚历史底蕴和浓郁时代气息、表达真情实感。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要面向广大社区、农村、企业、学校进行广泛动员,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务必把征集的作品于6月8日前报送至县委宣传部987712452@qq.com邮箱,作品要注明作者和报送单位,县委宣传部将从征集到的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上报。联系人:张暖晨;联系电话:0376-3936606。
    
    据悉,对征集到的楹联诗词作品,中国楹联学会、中华诗词学会将评选出一等奖楹联10副、诗词10首,二等奖楹联20副、诗词20首,三等奖楹联70幅、诗词70首。
    
潢川县委宣传部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