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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实施小龙虾产业扶贫的意见

来源:潢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21 17:52 点击:

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产业扶贫要求,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根据省农业厅豫农渔业[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小龙虾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立足我县水产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小龙虾特色产业优势,以持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以小龙虾产业发展为抓手,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打造小龙虾产业集群,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加收入。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的倍加效应。
二、带动目标
紧扣农业特色产业,到2020年,通过小龙虾产业扶持带动,基本实现有稻田、有劳动能力的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小龙虾产业扶贫全覆盖、实现小龙虾养殖技能培训全覆盖、养殖新技术推广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技能培训,助力产业脱贫。建立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发挥潢川县是国家淡水渔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稻渔综合种养分中心的优势,建设并选派科技特派员包村联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活动为平台,对有小龙虾养殖意愿的贫困户,免费进行养殖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户通过小龙虾养殖脱贫致富的技能水平。
(二)加快项目建设,助力产业脱贫。积极招商引资,以水产项目带动贫困人员就业,推进脱贫。加快推进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分中心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潢川县小龙虾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黄国粮业、文尧水产、宝树水产、鑫亿水产等加工基地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岗位,以勤劳和技能促进快速脱贫。
(三)扶持经营主体,助力产业脱贫。鼓励支持壮大小龙虾养殖企业,指导支持在贫困村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社。对积极吸纳贫困人员就业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增收明显的养殖企业、养殖大户,优先申报省、市示范合作社,优先安排项目。
(四)培育示范典型,助力产业脱贫。结合水产项目的实施,建立小龙虾产业精准脱贫示范基地,培育依靠小龙虾养殖快速脱贫致富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小龙虾产业助推脱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整合各类资源,结合脱贫工作,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支持。
1.奖补对象:从事小龙虾养殖、加工等产业,且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养殖合作社和贫困户。
2.小龙虾产业扶贫模式及补助标准:
(1)贫困户自养:县财政给予每亩400元一次性补助;
(2)企业(合作社)帮扶贫困户养殖:筛选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按其带动贫困户养殖亩数,确保贫困户稻虾种养每亩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由县发投公司担保每亩1000元的小龙虾贷款,期限一年,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户每亩各100元的一次性补助。
(3)养殖基地、合作社带贫:对带动一名贫困户劳力到养殖基地、合作社务工,且年收入达到15000元的给予养殖基地、合作社一次性3000元/名的补助。
(4)以上补助资金从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列支。
(二)奖补考核。1.自养的贫困户由乡镇负责审核,报县小龙虾产业办经审准公示无异后发放。发放时间为稻虾共作田间工程标准化改造完工以后发放200元/亩;虾苗投放后发放200元/亩。2.企业(合作社)必须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签订协议,由发投公司、农商行、县水产局负责审核企业(合作社)承贷能力。3.允许带贫的企业(合作社)在全县范围内帮扶。
(三)技术培训。自养贫困户的养殖技术由县水产局负责培训;加入企业(合作社)的贫困户养殖技术由企业(合作社)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小龙虾产业脱贫任务的落实,实行乡村及帮扶责任人精准与贫困户和企业、合作社有效对接落实,并按照潢发[2016]9号文件关于县小龙虾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贫困户稻虾扶贫产业顺利实施。
(五)注重典型示范。结合小龙虾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建立精准脱贫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做好脱贫政策和示范典型的宣传报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促进小龙虾产业发展,全方位推进扶贫工作。
    本意见从2018年起执行。
 
 
                           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