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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19 19:26 点击:

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隐匿传播,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8月20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8月20日上午5:30-10:00
  二、采样范围
  潢川县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节点到达指定地点,及时关注天气变化,老人儿童须有家人陪同,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被采人员要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核酸检测时出示核酸检测码(提前申报填写、保存图片,检测时现场出示即可),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码。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7天内外地返潢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不参与此次核酸检测,单独检测。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向村(社区)报备后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六)在主城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凡城区车辆在8月20日上午采样时间内,非疫情防控,非公务活动,非经贸活动等特殊原因一律原地不动,保持静止状态,避免因部分路段交通管控造成拥堵,影响出行。
  (七)请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全员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