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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来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30 16:51 点击:

  近期,莆田、厦门、漳州、泉州、哈尔滨等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提醒我们疫情仍未远去。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国庆节假期。在此,提醒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
  一、关于个人方面
  (一)合理规划假期。广大人民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十一”国庆假期期间非必要不出市跨省旅游,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可能在潢就地过节,可在本县周边、近郊公园景区进行短途游玩,如需出县旅行,请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实时疫情变化及防控政策,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当地防控措施,同时做好行程相关信息记录,以便需要时及时提供相关协查信息。
  (二)主动配合防控。近期从境外入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入潢的人员,请提前 48?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返潢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潢后主动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三)减少聚会活动。“十一”国庆假期期间不提倡聚集和聚会,亲友就餐原则不超过 10?人。凡是组织举办聚会、宴会活动应当主动提前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履行报备程序,并由承接活动的宾馆酒店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封闭式活动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四)加强个人防护。牢记“防护五必须”:口罩必须戴、社交距离必须留、咳嗽喷嚏必须遮、双手必须经常洗、窗户必须经常开。请广大人民群众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哨点)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当前最有效、便捷、经济的疫情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应按照“应种尽种”原则,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各乡镇、办事处,潢开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黄湖农场要利用假期人员回潢之机,做好宣传引导排查,凡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第一针接种时间超过 21?天的人员要应接尽接。“十一”国庆假期期间,全县各疫苗接种点均可正常接种。
  二、关于单位方面
  (六)牢记“四方责任”要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单位一把手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指导督导,切实落实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国庆假期期间全县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七)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十一”国庆假期期间各级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科学指导“十一”国庆假期期间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
  (八)保持高度警惕。“十一”国庆假期期间,各级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对疫情防控保持高度警惕,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机制,遇有突发紧急事件,第一时间向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并妥善应对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三、关于社会方面
  (九)强化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各种活动举办场地要加强规范管理,旅游景区、影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要通过预约、限流等措施,控制人流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 75%。各类公共场所、活动场所的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对进出往来人员进行查码验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测体温,要求规范戴口罩,保持一定社交距离。
  (十)坚持人物同防。要扎紧“四个口袋”,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全县所有社区(村),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宾馆、酒店等接待场所以及各类活动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责,做好入潢重点人员管理排查,澄清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潢人员底数,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国际快递邮件的规范管理,落实“批批检、件件消”要求,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十一)规范医疗保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管理,闭环接诊发热患者。没有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十二)强化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疫苗”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筑牢全民免疫屏障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个人都是社会疫情防控志愿者,主动劝导身边人员认真履行个人防护措施,积极配合查验双码、测量体温,保持社交距离,为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贡献力量。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