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法制报 2020-9-10 发布时间:2020-09-11 10:17 作者:杨占伟 刘洋 点击:
6月19日,潢川县居民张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通过网上推送的贷款广告,联系上某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被骗3万元。
“工作人员”让张某填写完个人资料之后,以需要验证还款能力为由,让张某将3万元转到指定支付宝账户作为保证金,张某转款后,对方便失去联系。
接到报案后,潢川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警方通过追查发现,张某被骗资金经过多种转账方式层层转移,最终进入谭某的账户,并被取走。经分析,侦查人员确定谭某位于湖南省长沙市。8月4日,该局组织民警赶赴长沙市后,发现谭某已于几天前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抓捕带离。
谭某将诈骗资金进行取现后,使用其他账户分别转账给周某福、周某平、李某等人。民警决定对周某福等人实施抓捕。8月1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经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与谭某合作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很快落网。抓捕人员乘胜追击,先后辗转福建福州、建瓯等地抓获了肖某明等其他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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