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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女童重疾理赔难 潢川法律援助中心伸手助维权

来源:大河网 2023-3-20 发布时间:2023-03-20 15:19 作者:朱美惠 刘力娜 点击:

  “感谢法律援助帮我要回了近30万元的医药保险费,我能有钱继续为女儿治病了,真是太感谢了……”3月10日,受援人母亲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潢川县司法局、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受援女童冯某某于2019年5月23日出生,父母农民,潢川县江家集镇刘岗村人,常年在外打工。2019年9月3日,受援人父亲为受援人买了份人身重大疾病保险。2020年10月后冯某某因身体多次抽搐疑似癫痫发作先后被送往河南省儿童医院、北京天坛医院治疗,后医院诊断冯某某患婴儿痉挛症(癫痫),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精神发育迟缓,需继续住院进行治疗。

  因受援女童冯某某继续治疗需巨额费用,受援女童父亲多次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但该公司多次以不属于重大疾病为由拒赔。由于前几次治疗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困难,无能力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受援人父母特向向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起维护合法权益,渡过难关。

  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本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决定对受援人冯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接案后,立即联系受援人父母了解情况,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围着本案争议焦点积极搜集补充证据。

  2022年10月26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潢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受援人所患严重癫痫属于重大疾病范畴,符合保险公司理赔事由,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十日内给付原告冯奕含300000元理赔款。本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保险公司不服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受援人父母的代为申请再次指派法援律师为受援人提援助服务。后经法援律师的积极努力争取,二审信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本案受援人最终获得了300000元治病救命钱,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了合法权益。

  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优化服务,着力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应援尽援,受援优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尤其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将受援对象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列为重点援助事项,对涉及此类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为未成年人提供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权益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