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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高考捷径?名师授课?教育培训套路深 家长报班需谨慎

来源:潢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19 09:39 作者:郭俊 胡婉钰 点击:

  近日,国家出台了“双减”政策,有力打击了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无序膨胀,阻断了直接利用经济资本换取教育利益的途径,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回归公共性、回归教育的应有生态创造了条件。在身边,不少教育培训确实存在通过电话轰炸、虚假宣传、子虚乌有的名师、过度的地推跟踪、演讲会洗脑等方式进行招生,招生方式过度商业化,背离了教育初衷。
  2020年下半年,固始某教育培训机构在校园内外虚假宣传,以培训日语、编导、空乘、音乐等课程,承诺为学生家长提供高考捷径为由,在向近百名学生家长收取2000至8000不等的培训费用后违反约定,导致这些学生没有接受约定的培训课程。经与该培训机构沟通未果后,61名学生家长想到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该批纠纷涉及人数众多,且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潢川法院受理案件后,确定“快速审理,依法妥善处理纠纷”的审理思路,采取人民调解+速裁团队+互联网庭审模式,由速裁团队员额法官肖艳茹、苗勇集中审理。
  此类案件诉讼标的额并不大,但考虑到诉讼当事人人数较多,且处理不当会引发不良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首先考虑进行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中,承办法官多角度释法明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18起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在开庭审理中,针对被告培训机构拒不到庭,有的学生家长已丢失交费票据等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又及时与双方所在街道办联系,依职权调取诉前被告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费用核对表。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前期受理的43起案件通过网络庭审直播方式公开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各原告退还培训费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庭后,承办法官肖艳茹结合案件情况,向潢川县教育体育局发出关于加强校园内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司法建议,呼吁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共同努力,社会多方协同、统筹推进、共同治理,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小贴士避“坑”指南,法官有话说:
  家长学生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核准授课老师的个人资质,了解培训机构口碑,实地考察教学场地等,谨防教育培训机构以“转型”之名行“跑路”之实。
  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时,应认真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仔细研读相关的退款条款,谨慎面对“赠课”条款。
  增强保存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合同文本、书面付款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教育机构有的采用APP、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在线上约课,家长需要注意将这些电子数据截屏保存,以便日后维权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