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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巾帼法律明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场培训走进黄湖农场

来源:县妇联 发布时间:2023-09-21 17:49 点击: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妇女群众法治素养和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水平,9月19日,潢川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走进黄湖农场开展潢川县“巾帼法律明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场培训。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定霞,黄湖农场纪委书记周昌华,县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主任李婉莹,县司法局妇委会主任曹玉,黄湖农场专职副主席及村(社区)妇联主席共3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胡定霞就农村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关爱未成年人等重点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她指出,各级妇联干部和巾帼法律明白人要通过日常走访、关爱服务、专项活动、来信来访等渠道掌握辖区内妇女和家庭的动态,对涉及妇女儿童的侵权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妇女群众的纠纷矛盾,当好政策宣讲员、法治宣传员、社情民意传达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系员,为乡村法治建设增添色彩。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巾帼法律明白人”广泛参与“最美家庭”“平安和睦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引领广大家庭积极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涵养好家风,做优良家风的传承者和践行者,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周昌华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的意见》。

  曹玉就《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授课,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同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家暴、婚姻家庭等纠纷,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并着重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条文,通过身边的事例让大家明白遇到矛盾纠纷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潢川县妇联将进一步常态化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打造一支素质高、用得上的“巾帼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