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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八条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8 16:51 点击: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八条措施”,并组织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为全县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措施一,实行复工复产安全承诺制。对疫情期间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制,由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复工复产。因违法被责令停工停产的,不在此列。

  措施二,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贯彻执行《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第一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执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被处以罚款但整改较好、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提升安全生产服务型行政执法“温度”。

  措施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分步分类在全县各类企业和重点场所设置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认真受理核查举报事项,对符合举报奖励的,及时兑现奖励措施。

  措施四,强化内部服务监督。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效”决策部署,从严规范涉企服务管理,及时做好涉企服务投诉的核查反馈。加强涉企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落地见效。

  措施五,加强涉疫企业安全指导。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医院、隔离点等涉疫场所的消防、燃气、建筑安全管理。加强对涉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服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和专家服务等活动。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保供企业,原则上不采取暂时停产整顿等行政强制措施,避免发生“一刀切”情况。

  措施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衍生灾害。

  措施七,加强线上巡查分类指导。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利用监测预警平台加大线上巡查频次,指导监督企业做好线下处置整改。对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对安全管理混乱、近三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执法,严格监管。

  措施八,加强线上教育培训。鉴于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培训机构不能正常开课的情况,督促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组织专家和安全监管人员对企业重点岗位和新录用人员进行免费线上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