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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会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9-28 09:15 作者:政府办 点击:

 
  9月27日下午,潢川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及县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扶贫办、人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分管负责人;县城乡居民“两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县税务局各分局局长;各乡镇财政、社保所长、信用社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李世成主持。
  会议指出,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收工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收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凝聚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浓厚情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既是民生问题,又是发展问题,更是政治和社会问题,事关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影响范围广,责任重大;城乡居民“两险”覆盖城乡广大居民,缴费群体庞大、人员分布广泛、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社保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圆满完成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收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须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切实把事关社会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潢川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宣读了《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社局、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对城乡居民“两险”的征收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会后,“两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征收工作业务培训。
  据悉,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收时间为 2020 年7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时间为 2020 年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