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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地方视窗——潢川

来源:检察日报(2018年8月9日) 发布时间:2018-08-09 10:14 点击:

  河南潢川:跟会调研让检委会发挥出“灯塔效应”
  胡传仁 赵子国
  潢川县检察院班子成员研究创新工作 魏霞/摄
  “调研报告数据翔实,分析专业,为我县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重要依据。”日前,河南省潢川县委书记赵亮对该县检察院提供的调研报告作出批示。据了解,这份调研报告是潢川县检察院案管办检察官小王参与检委会跟会调研的成果。
  今年7月初,该院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分析,小王按照该院检委会跟会调研机制要求列席了检委会,负责此次会议研究情况的整理并形成专门报告。事后,小王根据检委会研究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料,撰写了一份《对当前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特点的分析》的调研报告,并报县委主要领导。
  “我们创新推行检委会跟会调研机制,就是重新定位检委会工作重心,明确检委会不仅要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而且要围绕服务大局研究重要业务报告,为专业分析报告提供机制保障。”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说。据介绍,跟会调研机制就是在检委会中引入列席制度和调研机制,引领检察工作专业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带动基层检察院业务水平整体提升,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据介绍,该院按照“门类全、业务精”的思路选拔检委会委员,把3名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员额检察官增补为委员,使该院9名委员的工作经历覆盖侦监、公诉、民行、刑事执行、控申和职务犯罪检察等所有业务门类,达到在本院范围内人人是精英、行行有专家,成为全院检察业务把脉问诊的最专业团队。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检察业务人才资源,提升检委会业务研究决策水平,该院将9名员额检察官、19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检察技术人员纳入检委会列席人员名单,根据案事件性质和人员专业特长,选择人员列席检委会。
  该院还注重会前引入调研程序,安排承办检察官、检委会委员和列席人员对议题涉及的法律和典型案例、典型事例进行搜集调查研究,为检委会充分听取意见打好基础。列席人员参与讨论,为委员发表意见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会后,由检委会牵头,列席检察人员与员额检察官、案管办共同参与,建立调研协作联动机制,对检委会会议中发现的典型个案和类案开展深度调研分析。
  据了解,为保障机制顺利运行,该院还实行项目管理,要求每个部门每年围绕一个问题创新,形成上级认可的创新成果;每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每年围绕一个典型个案或一种典型类案形成一份高质量调研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这种形式既充分发挥了检委会对案件办理的指导作用,又能借助检委会平台培养提升整个队伍的专业素养,呈现出检委会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上的‘灯塔效应’。”陈晓东说。
  据统计,该项机制实施以来,潢川县检察院检委会真正实现了将议案和议事结合起来、典型个案研究和类案研究结合起来、案件分析和大数据结合起来,先后讨论通过了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6件,检察业务管理规范性文件3件,创新项目13个,工作报告4件,典型个案分析报告3件,类案分析报告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