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潢川新闻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 浏览

潢川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来源:潢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19 10:14 作者:郭俊 点击:

潢川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潢川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7月16日上午,潢川法院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罗山法院民一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董王超应邀讲授党史专题党课。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聆听党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刚主持会议。
  董王超,现任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2020年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司法实务研究,出版有个人法学著作,被评为首批“河南省审判业务专家”。2021年7月,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单独组团观礼的14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之一,受邀参加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董王超以《观礼归来颂党恩 振奋精神劲更足》为题,结合PPT,从“我的观礼感受”和“我的成长之路”两大方面为大家讲了一堂振奋人心的党课。
  董王超向大家介绍了参加建党100周年观礼的背景、参加的两场活动、观礼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及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现场观礼,筑牢了忠诚,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明确了方向,找到了不足。
  董王超分别阐述了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庄严宣告、“建党精神”、“九个必须”等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以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指引人民法院工作,担当起依法治国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社会价值的引领者,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董王超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成长之路;结合工作和学习实践,从办案要容易接近、办案要繁简分流、办案要贴近群众、办案要加强调解、办案要贯穿效果意识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积累的宝贵经验,指出为人要有温度,处事要有态度,自律要有准度,眼界要有高度。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仇登涛指出,董王超同志带来的专题党课图文并茂、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内涵丰富,为全院干警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精神洗礼,受到启发、受到鼓舞、受到教育。就进一步开展好各项工作,他要求:一要以“忠”铸魂,把“忠诚”融入血脉。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的根本方向,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我们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从党的非凡历程中读懂强党之路、复兴之路,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二要以“民”为本,把“人民”装在心中。自觉把人民置于最高位置,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司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三要以“干”为先,把“担当”落到实处。广大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要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把担当作为一种自觉,把实干作为一种情怀,切实提升干事之能、弘扬务实之风,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敢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积极投身于法院事业的发展之中。四要以“优”为标,把“争先”作为追求。向先进法院学习,向董王超同志这样的先进典型学习,以非常之力逆流勇进,用“一枝独秀”唤出“满园春色”。紧密结合队伍建设、质效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全面挖掘队伍的潜力,充分调动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优化审判执行质效,擦亮少年家事法庭、金融法庭、道交一体化中心等品牌亮点,培育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