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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师生代表观庭审 普法教育在现场

来源:潢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12 18:40 作者:郭俊 点击: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积极开展“万名群众旁听案件审判”活动,5月8日下午,潢川法院邀请潢川五中15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参观学习、观摩庭审,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接受法治熏陶。
  同学们在干警赵晨艳的引导和讲解下兴致勃勃的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审判庭等场所,了解了法院的职能和作用,法徽、法槌、天平等含义,感受了法治文化和信息化建设成果,体会到法治权威和法庭的尊严。
  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同学们在大法庭旁听、观摩了一场由刑事审判庭庭长董飞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人刘某在某KTV内因偶发性身体碰触,借故生事,将朱某、夏某打成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现场严格按照庭审规则和程序进行——宣读法庭纪律、核对被告人身份、法庭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气氛严肃,受邀人员“零距离”、全景式“直击”了庭审过程,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要付出的惨痛代价。
  庭审评查团对照评分标准,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礼仪、驾驭能力、庭审效果等方面对本次庭审活动逐项记录和量化打分,推进庭审规范化,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水平。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现场是法治教育“课堂”。庭审结束后,董飞围绕该起寻衅滋事案,讲解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等知识,并结合审理的青少年常见违法案例,开启法治课堂,向在场学生以案释法。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以案为戒远离犯罪并做好自我保护。
  通过实地参观、旁听庭审和法治教育,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传播了法律和知识,取得了良好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