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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建立重点工作“月研判”制度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8-11 15:35 点击:

  为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建立“月研判”工作制度,每月月初召开专题研判会,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有效解决改革中的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2020年8月5日,潢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召开了8月份重点工作分析研判工作会。分管副局长李鸿和机关事业养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周宏保同志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针对性的学习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我省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63号)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对当前退休“中人”有企业参保缴费经历的如何完成“中人”待遇核算工作、事业单位开除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退休“中人”抚恤金如何处理、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及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如何继承、已退休人员在试点期间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如何返还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集中分析研讨,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同时,对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退休“中人”待遇核算、2020年退休人员增资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形成加快推进改革共识;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改革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要认真落实,真抓实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要转变作风,增强效能,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推动改革工作有效落实,努力开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