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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道交一体化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来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7-18 16:21 点击:

  “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这下我爸的腿算是保住了。万分感谢!”这是当事人丁某某的家属拿到事故赔偿款后由衷的赞许。
  丁某某因一场交通事故导致双侧股骨上段骨折、右胫腓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多发性骨折伤,然而腿部在术后出现感染,病情加重,现在急需进行手术,因无力承担后续的手术费用,要求被告支付赔偿款无果的情况下,向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求助。
  由于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经交调委调解未果。该案转由潢川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立案受理。团队负责人胡继根在审理过程中,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款进行协调,最终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了30余万元赔偿款。一个案件的审结让事故受害人迅速的拿到赔偿款,也将司法的温情刻在了人民群众的心上。
  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交通事故处理耗时费力的“痛点”。潢川法院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于2018年9月28日协调建成潢川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组成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助理和两名辅助人员的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入驻中心,同时协调县司法局组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5名专职调解员常驻中心,协调信阳市保险业协会组织8家保险公司派员入驻,实现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一站式处理,让当事人“只进一扇门”。
  通过潢川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近一年的运行,我院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积极变化:
  处理更便捷。一体化处理中心接入全国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实行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人民调解提前介入,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省去当事人在不同部门间往来奔波之苦。
  调解更有力。全面实现调解前置,进入一体化处理中心的纠纷由交调委先行组织调解。调解员以省法院公布的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和标准为基础,固化各方的理赔预期。对交调委调解达成的协议,通过法院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让调解更易达成,理赔更易接受。
  标准更统一。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集中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证明标准、事故责任承担、赔偿标准和数额计算等方面的尺度更加统一,最大限度避免了同案不同判问题。
  鉴定更公信。将伤残、物品损失等鉴定前移至调解阶段,交调委组织双方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让鉴定在阳光下进行,也避免了诉讼过程中鉴定占用审理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截至2019年7月10日,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受理诉讼案件280件,审结242件;指导交调委受理调解案件272件,调解完成206件,调解成功66件,金额183.4万元,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1位,全市基层法院第1位,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通报和表扬。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潢川法院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便民水平,将道交一体化工作打造成一张亮丽名片,让人民群众更加切实地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