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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关于开展2016年“最美潢川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县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6-05-13 11:03 作者:县文明办 点击: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寻找我们身边的“最美潢川人”,发掘平凡中的伟大,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根据信宣文〔2016〕22号《关于开展2016年“信阳好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2016年“最美潢川人”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基层一线寻找、发现、宣传、学习品质高尚、无私奉献的最美潢川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愿当好人、争当好人、好人光荣的舆论氛围,形成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争创全省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活动主题

  发现好人 宣传好人 争做好人

  三、奖项设置

  潢川县“最美好人”系列评选活动的人选从各乡镇(场)、办事处、各单位、各行业和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艰苦创业、回报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潢川籍公民中产生,共评选“最美潢川人”50名(含“最美潢川人群体”若干个)。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把评选活动打造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富有时代气息、贴近群众生活的品牌项目。

  3.坚持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原则,立足于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充分发挥活动在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五、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潢川工作、生活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与评选。不在潢川工作、生活的人士,但与潢川有较大关联,事迹突出,影响面广,充分体现潢川人文精神的个人或集体亦可参与评选。已是市级(含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信阳好人”或“最美信阳人”荣誉获得者,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潢川,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4.在外求学、务工、服役、经商等活动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潢川人声誉,展示潢川人良好形象。

  5.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近几年,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6.候选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份):部署发动

  1.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联合成立2016年“最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电话:3931715),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2.各乡镇(场)、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宣传发动、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最美人物表彰、向县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媒介和本辖区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关注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候选人推荐。

  第二阶段(5月至7月上旬):组织推荐、表彰最美潢川人

  1.推荐候选人(5月下旬)。各乡镇(场)、办事处各活动组委会,积极宣传发动挖掘当地群众、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人物,并推荐5至10名候选人,按照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推荐的人选要先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组织投票、媒体公示等环节后,授予相关最美人物荣誉称号,形成从乡村到城市、从基层到机关层层推、层层评的生动局面。

  报送材料要求:以各乡镇(场)、办事处为推荐单位,各活动组委会对确定的推荐候选人,要精心组织撰写事迹材料。(1)按照候选人类型填写《“最美潢川人”评选推荐审批表》(见附表3)、每人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2)推荐单位严格把关审核候选人事迹材料,并形成一份书面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3)推荐候选人每人一张“最美潢川人”候选人征求意见表,于5月25日前把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到县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把推荐表、事迹材料和一寸照片打包发送到县文明办网易163邮箱(wmb1715),逾期不报者,取消参评资格。

  2、评选表彰(7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场)、办事处推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潢川县2016年度“最美人物”评选人物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县组委会审定后,确定表彰人员名单,在网络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潢川县2016年度“最美人物”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办事处,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加强和改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以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和本地本部门年度文明创建根本任务。做到有谋划、有部署,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将自上而下的安排与自下而上的推选有机结合,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境和社会氛围,发挥活动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的作用。

  (二)面向基层,群众公认。此次评选活动要面向农村、社区、行政、企事业、工地等基层单位,多关注凡人善举,多推荐平民英雄、草根明星,使评选活动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公正公开、优中选优、事迹突出、真实可信的原则,评选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选的典型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

  (三)大力弘扬,鼓励向善。各乡镇(场)、办事处,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LED屏幕、橱窗等宣传阵地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展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县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全县各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要把典型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学习典型、关爱典型。各乡镇(场)、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引导本辖区、本部门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道德讲堂、座谈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讲述身边的好人好事,感受道德力量,升华精神境界,把学习典型转化为道德实践的具体行动。要努力形成关心、关爱“最美潢川人”的氛围,让他们得到全社会尊重,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

 

  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 潢川县文明办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