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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城乡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来源:县防控办 发布时间:2020-02-01 10:41 作者:县防控办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和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全县居民小区(含社区、城中村)实行封闭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 2020 年 2 月 1 日 12 时起,各居民小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并在进出口设置门岗检查点;各居民小区严禁非本小区居民和车辆进入;各小区居民和车辆出入的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照规范程序处置。
  二、县城规划区(包括春申街道办事处、弋阳街道办事处、定城街道办事处、老城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 潢川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各类保障性住房由县房管中心负责管理,单位家属院由原属单位负责管理,22 个有物业公司的居民小区由房管中心和物业公司负责管理,11 个新型农村社区由四个办事处负责管理,城区内各类小型、无物业的居民小区,由春申街道办事处、弋阳街道办事处、定城街道办事处、老城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潢川经济开发区负责管理。
  三、乡镇(街区)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由辖区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统筹落实。
  四、城乡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对相应小区居民进行逐户排查登记,发现有过往湖北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的,监督其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倡导小区居民尽量不要外出和出行佩戴口罩;指导小区开展环境消杀;持续督导、落实小区封闭管理工作。
  五、近期在湖北居住,从业、旅游、就医、就学等返回的人员,湖北籍目前在潢川滞留人员及其他疑似人群,要及时主 动与物业公司、小区所在社区联系,并主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14 天)。
  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0376-6119592
  县疾控中心 0376-3983432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