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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举行2022年“创建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2-11-24 17:34 点击:

 
  11月24日下午,潢川县举行2022年“创建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潢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福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要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支撑。为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最优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潢川县2022年“创建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汪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国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项钰、县公安局副局长简强、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张家可。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县工商联、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企业权益保护指标配合单位分管领导。
  首先,请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汪庆同志介绍今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指标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汪庆:
  为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推动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潢川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积极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法治保障。下面就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向大家进行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企业发展保障体系
  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把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次,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
  二、依法能动履职,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营造安全稳定市场环境。让企业安定创业、安心发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我们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了“雷霆?护企”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企类重点经济犯罪、涉知识产权及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依法严惩“行霸”“业霸”等黑恶势力,累计办理侵害企业经济权益犯罪4起6人。加强对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干扰、阻挠和破坏重点企业及工程项目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办理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类涉经济犯罪2起3人,确保了企业周边地区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件。
  (二)审慎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一是转变司法理念。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罪名界定,依法审慎办案。今年1-10月份,涉企案件不捕率100%,不诉率100%,诉前羁押率为0。开展了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对6名无羁押必要的涉罪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减少了社会对立和社会矛盾。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压缩办案时间,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二是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涉案财物甄别处置工作,准确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之间的法律关系,最大限度保障了涉案企业的财产权。县检察院开展了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1-10月份共清理涉案财物数量1件,做到案结财物清。三是有效评估挽损。在办理重点案件过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经济影响和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案件办理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多警联动助企纾困解难。为精准了解和掌握企业所需所盼,政法单位干警以满足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抓早抓小,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县委政法委认真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宣传大走访”活动,抽调相关县直单位人员组成10个工作组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宣传惠企政策。县法院与人行潢川县支行联合成立了潢川县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和潢川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金融法庭聚焦立、审、执一体化的职能优势,深入贯彻省高院关于无纸化、智能化、智慧化法院建设的思想,实现金融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提升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县公安局推行矛盾纠纷警企快速联调机制,依托“一村一警”机制优势,持续深化“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敏感时期排查、纠纷多发季节排查相结合,重点掌握企业周边环境,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沟通,以办好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解决小困难等为目标,切实维护企业权益。
  三、统筹整合资源,创新公共法律服务路径
  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企业发展新路径,为企业提供效力更高、质量更优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县司法局组建了以律所为主,商会、工会、公证处、司法所等多个主体组成的“1+N”法律服务队伍,提供涉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以及法治讲座,进企业、进商会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防范、公共政策等宣讲活动42余场次,解答合同纠纷16件次,覆盖企业40多家。优化公证涉企服务,降低企业申请办理的经济合同、保全证据等相关公证收费,为中小企业债权人开通赋强公证“快速通道”。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各乡镇司法所、县政务服务大厅等地投放法律服务自助机,依托“12345”转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不打烊”云法律服务。
  下一步,县委政法委作为企业权益保护牵头单位,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落细措施,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主持人:感谢汪庆同志的权威发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谢谢!
  记者:潢川法院如何对标国内一流水平,提升解决商业纠纷的能力水平?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潢川法院一直坚持对标对表国内一流水平,致力服务县营商环境大局,在现有评价体制下,力争到2022年底,将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降低到130天以下,解决商业纠纷成本占索赔额的平均值降低到1.3%以下。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畅通审判执行案件立案渠道,提升立案效率。进一步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一审和执行案件,立案部门(含七个人民法庭、道交庭)应于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及时审核、及时立案,不得人为控制或阻挠立案。合同类案件做到当日立案。民商事一审案件立案时,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应于一个月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功的,自动转入民事一审程序。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提下,经审查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的调解时间。
  二是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持续优化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裁判文书制作等各环节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在立案环节科学甄别分流。制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化自动识别分案系统,进一步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系统自动分案时,应直接分配到案件承办人,不得人为增设承办业务庭领导“二次审批”程序。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对于繁简程度难以及时准确判断的案件,立案、审判及审判管理部门要及时会商沟通,实现分案工作的有序高效。依法规范“缺席审判”,既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要防止久拖不决。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全面推进速裁庭审机制,建立民商事纠纷速裁庭或审判团队,提升商业纠纷案件审判效率,确保全年民商事案件一审平均审理天数控制在40天内。
  三是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努力压缩审理期限。进一步强化对诉讼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等中介行为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文书送达、案卷移送的期限规定。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应简化送达方式、庭审程序、文书格式等,举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日,案件审理一般应在1个月内审结。适用其他程序的民商事案件也应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审判效率,压缩案件审理天数,争取在1/2审限内审结。
  四是构建集中送达新模式,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健全智能、集约、高效、便捷地送达新模式,积极运用“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构建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案件符合电子送达条件的,一律优先使用电子送达,将送达业务进行集约化处理,实现“信息线上多跑路,线下操作少跑腿”。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引导企业使用市场主体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依法规范使用企业等市场主体默示承诺确认地址进行送达。
  五是加大合同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压缩执行周期。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立案、执行各部门之间,严格执行案件流转的时限规定。首次执行案件立案当天发起财产网络查询,财产信息反馈后48小时内完成财产网络查控,立案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严格遵守“一案一账号”使用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案件按照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要求,针对案由、标的等方面进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实现快慢分道。普通执行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符合终本条件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方式结案,压缩执行案件的办理周期,争取合同类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压缩至70日内。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重点关注网拍标的物成交率。财产需要评估的,在30日内启动评估程序,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需要拍卖的,在30日内启动拍卖程序。
  六是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及时办理诉讼费退费。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执行费的减、缓、免手续,实实在在解决特困当事人无法负担诉讼费用的问题,传递司法温暖,体现人文关怀,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落实诉讼费退费相关规定,依法及时为胜诉的案件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因退费问题办理手续,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应当退还给当事人的金额必须足额按时退还。
  七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丰富调解人员类型,提升诉前调解成效。与县司法局积极沟通,在法院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调解员。协同其他行政机关,成立潢川县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构建内外联动机制,对接县发改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侨联、县妇联等调解组织,推进行业、专业调解。不断丰富调解员类型,特邀来自不同行业的调解员。建立健全调解员管理制度,做好调解员信息分类,对调解员的基本身份信息、擅长调解案件类型、调解成效等信息做好归类分档工作,并利用诉讼服务中心大屏幕对特邀调解员的基本信息、擅长领域、业绩排名等予以公示,方便当事人查询选择。落实涉企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案件的诉前化解力度,提升诉前调解分流比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落实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与相关部门有效对接。
  主持人:感谢刘国斌同志的回答。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
  记者:近两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项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我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对涉民营企业的“三不”政策。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发展信心,切实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到了具体的案件中。2021年以来,共受理涉民营企业人员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非羁押诉讼3件3人,不诉8件8人; 2022年上半年,我院对涉企案件不起诉5人,不诉率达100%,指标综合排名全市靠前。
  二是切实推进农商行不良贷款清理工作。县检察院力争做到快捕快审快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农商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向农商行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内控管理,从源头上、人员上、制度上、机制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形成。同时,走访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方式,以案释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潢川县检察院反映基层农信系统“三失守”问题导致案件频发需警惕》的检察情况反映被市检察院转发。
  三是对涉案小微企业开展合规改革。县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区分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针对审查起诉涉嫌骗取贷款罪的一家小微企业开展合规改革,在深入调查涉案企业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情况、社会贡献度、合规改革意愿等因素后,联合税务、市场监管、农商行等相关单位会商,针对该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制定“专项合规+信用监管”的方案,引导企业建立新的管理模式,不仅让企业走上依法依规经营的正道,也让企业步入高效管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取得惩防企业犯罪、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守法经营、稳定就业岗位等多赢效果。
  四是建立健全与县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从工作交流、联合调研、加强协作、信息互通、法治宣传等五个方面对机制进行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个性化法治服务。结合全县平安建设“百千万”大走访活动,检察干警走进企业,向企业发放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一决定”和惠企政策宣传资料,就企业权益保护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企业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检察官在持续推广“企业码”和全市检察机关“云链检企”服务平台过程中,认真解答企业和群众在网上提出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主持人:感谢项钰同志的回答。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
  记者:公安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护航全县经济发展的?
  县公安局副局长  简强: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潢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具体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在突出市场主体保护方面
  明确了2项具体措施:一是及时接受经济犯罪线索。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和我们工作中发现的案件或线索,及时受理核查、准确定性,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办理。二是及时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对涉企案件快侦快诉,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快速受理、抓紧初查。依法依规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为受损企业和群众减少损失。
  二、在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方面
  我们明确了3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打击。依法打击涉假币犯罪、偷税漏税骗税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安全、税收权益和财政收入。二是严惩商贸领域涉企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三是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保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在严把执法权力边界方面
  我们采取4条具体措施: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罪刑法定、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等政策,坚决禁止滥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坚决避免干预正常的市场经营和市场竞争行为。二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线,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涉及刑事和民事交织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商请检法机关会商,依法稳妥处置。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慎重适用财产性侦查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的界限,严格依法审批,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四是慎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办理涉企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和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
  四、在加强服务保障方面
  我们提出2项具体措施:一是抓好预防打击犯罪宣传。充分利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平台,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二是持续不断组织开展好“万警助万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从专业角度指导企业堵塞生产经营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用工手续,规范财务制度,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为企业经营当好参谋助手。
  主持人:感谢简强同志的回答。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法治体检”如何开展?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张家可:
  “法治体检”活动,是一项公益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活动,旨在调动广大律师服务发展、奉献社会的热情,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过去我们组织律师开展“法律体检”,主要是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企业经营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的角度向企业提出意见建议。如今我们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聚焦疫情影响下的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将“法律体检”转变为“法治体检”,不仅仅关注民营企业自身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问题,还关注民营企业面临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政策制度保障问题。主要依托公司企业自身法律顾问,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联合会诊”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撰写“法治体检”报告,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帮助公司企业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依法合规经营,高质量低风险发展。
  主持人:感谢张家可同志的回答。感谢东方今报、信阳日报、潢川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朋友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