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潢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21 18:22 点击:
1、覆盖人群: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执行标准:改造不超过10000元,新建或翻建为15400元。 3、办理流程:农户持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等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两委研究确定并公示→上报乡镇主管部门→乡镇主管部门入户调查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组织实施房屋维修、新建或翻建→乡镇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4、执行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 5、咨询办理单位:县住建局 0376-3934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