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潢川 发布时间:2018-02-12 09:02 作者:平安潢川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检举揭发,现将潢川县“扫黑办”接受举报渠道及方法通告如下: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侦查、依法打击的同时,将以下13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列为重点实施打击,分别是: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潢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 单 位:潢川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376-3982076 举报邮箱:1226702371@qq.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潢川县定城办事处跃进东路25号潢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